中共绵阳高新区工委绵阳高新区管委会
关于印发《绵阳高新区2010年目标绩效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各镇党委、政府,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,区级各部门:
《绵阳高新区2010年目标绩效管理办法》经区党工委、管委会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目标绩效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,是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和区党工委、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,有效管理经济社会的重要手段,对于加强自身建设,增强执行力,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区党工委、管委会的总体部署,落实目标责任,强化工作措施,切实组织实施,确保区党工委、管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。
附:绵阳高新区2010年目标绩效管理办法
绵阳高新区2010年目标绩效管理办法
为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目标绩效管理工作,确保市委、市政府和区党工委、管委会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目标绩效管理原则
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实事求是、科学合理、客观公正、突出重点、分级负责的原则,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。
二、目标绩效管理体系
在区党工委、管委会领导下,由区党工委(管委会)督查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。
(一)各地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为目标绩效管理责任人,负责区党工委、管委会下达目标的组织、分解、实施及年度自查工作。
(二)区督查室是区党工委、管委会目标绩效管理职能部门,负责对区党工委、管委会确定的年度目标进行分解下达、监控督查、考核奖惩。